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档案三:糖果与锁链

唐棠本来以为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小孩。

有疼爱自己的爸爸妈妈,有疼爱自己的爷爷,还有每天数不尽的糖果!

但突然有一天,世界变成了刺眼的红,随后又变成了惨白的白。那是她的父母在她的眼前被车窗玻璃刺中了胸膛,那是她被父母护在身下,深红的血液就这么在眼前绽开了。

她活下来了,但也并没有完全活下来。

巨大的心理创伤引发了生理的连锁反应。她的免疫系统几乎崩溃,哪怕是一次普通的感冒,都能演变成致命的肺炎。她开始从一个健康的,幸运的小朋友,变成了一个体弱的灾星。

“看,就是她。”

“听说她爸妈都死了,她是扫把星。”

“别跟她玩,她碰一下就会碎的。”

贵族学校的孩子们有着最天真的残忍。当唐棠穿着昂贵的蕾丝裙,抱着书包坐在角落里时,那些窃窃私语像针一样扎进她的耳朵。

她没有哭。一次都没有。她学会了抬起下巴,用比谁都高傲的眼神瞪回去。

“谁稀罕跟你们玩?一群庶民。”

“滚开,别弄脏了本小姐的裙子。”

“这种便宜的糖果也敢拿给我?丢掉!”

她用尖锐的刺将自己层层包裹,变成了一只不可一世的刺猬。

直到那天,爷爷带回了一个“东西”。

那是乐安人才派遣公司的地下展厅。空气中弥漫着铁锈、汗水和野兽的腥臊味。唐瑞拄着拐杖,站在一个巨大的特制合金笼前。笼子里关着一个男人。或者说,一头野兽。他赤裸着上身,肌肉像花岗岩一样隆起,身上布满了鞭痕和电击的焦痕。他的头发凌乱,遮住了一双金色的竖瞳。

“这是一只成年的虎妖。”经理谄媚地介绍,“生命力极其旺盛,恢复能力是普通妖怪的十倍。虽然野性难驯,但作为‘药引’,是极品。”

唐瑞满意地点了点头:“就要他了。”

为了唐棠,为了那个旨在“换血续命”的疯狂计划,他需要一个最强的供体。男人被打上了麻醉剂,戴上了最沉重的限制项圈。项圈内侧刻着他的编号:T-09。

第一次见面是在唐家的客厅。唐棠坐在椅子上,手里抱着一个刚绝版的洋娃娃。雷啸跪在羊毛地毯上,双手被反剪在身后,脖子上的项圈闪烁着危险的红光。

“这就是爷爷送我的礼物?”唐棠皱着眉头,嫌弃地用手帕捂住鼻子,“好臭。我不养狗。”

雷啸抬起头,那双金色的眸子冷冷地扫过这个人类幼崽。脆弱,苍白,仿佛这口空气吸进去就吐不出来。他在心里嗤笑,又是一个被惯坏的废物。

“他是保镖,也是奴隶。”管家递给唐棠一枚精致的戒指,“小姐,这是控制器。只要他敢不听话,或者让你不高兴,您只要轻轻按一下这个宝石,他就会受到电击。”

唐棠接过戒指。那是一枚设计成皇冠形状的指环,中间镶嵌着红宝石,漂亮得像个玩具。

“哼。”她把戒指套在食指上,对着光看了看,然后斜眼看着雷啸,“喂,大块头。以后离我远点,别挡着我的光。”

雷啸低下了头,掩盖住眼底的杀意。他等待着第一次立威的电击。

但疼痛没有来。

唐棠从椅子上跳下来,留下一句:“管家,带他去洗澡。脏死了。”

雷啸在这个家里活了下来。但他不是保镖,更像是一个透明的影子。

唐棠从不使唤他。她宁愿自己费劲地去够高处的书,也不愿意开口叫一直站在角落里的雷啸帮忙。每次雷啸想要上前,都会被她一句“别碰我的东西”给骂回去。

但雷啸渐渐发现了一些不对劲。

那个戒指,唐棠一直戴着,却从未按下去过。哪怕有一次他在花园修剪树枝时,不小心将水溅到了她昂贵的裙摆上,她也只是气得跺脚,骂了一句“笨蛋老虎”,然后气鼓鼓地回房间换衣服。

没有任何惩罚。

真正让雷啸改变看法的,是一个雨天。那是翰然国际学校的放学时间。唐棠因为拒绝了司机的接送,执意要自己在校门口等爷爷。雷啸隐匿身形,躲在暗处保护。

雨下得很大。其他的孩子都被家长接走了,只有唐棠一个人站在屋檐下。就在这时,一只断了腿的流浪猫一瘸一拐地路过,因为雨太大,小猫在泥水里挣扎。

雷啸看到,那个平时把“脏死了”挂在嘴边的娇贵大小姐,毫不犹豫地冲进了雨里。她把自己那把几十万定制的手工蕾丝伞,撑在了小猫的头顶。而她自己,穿着单薄的校服,在暴雨中淋成了落汤鸡。

“脏死了……丑死了……你怎么这么笨啊,路都不会走……”

一边骂,一边把自己外套脱下来裹住小猫。

雷啸站在暗处,看着这一幕。原来,这只浑身是刺的小刺猬,肚皮是软的。

第二天,唐棠发了高烧。三天三夜不退。

第三天,当唐棠终于醒来,看到床边削好的一盘兔子形状的苹果时,她愣了一下。“谁弄的?丑死了。”

雷啸从阴影里走出来,低声道:“我。”

“哼。”唐棠扭过头,“我不吃带皮的。”

“削了。”

“我不吃凉的。”

“用温水泡过了。”

唐棠没话说了。她拿起一块苹果塞进嘴里,嚼得很大声:“下次不许切兔子,我要切老虎!把你切了!”

雷啸看着她恢复生气的脸,嘴角微不可察地勾了一下。“好。”

好景不长。唐棠的身体开始急速衰败。爷爷和启明医院制定了最终方案——换血。

雷啸被带到了地下实验室。他看着那些冰冷的仪器,并没有反抗。这是他作为奴隶的归宿。

但门被撞开了。唐棠穿着病号服,光着脚冲了进来。她瘦得像一张纸,手里却死死攥着那个控制戒指。

“住手!都给我住手!”她尖叫着,把输液架推倒。

“棠棠!别胡闹!这是为了救你的命!”

“我不稀罕!”唐棠冲到雷啸的手术台前,用那双瘦弱的手去扯束缚带,“谁要用这种肮脏的妖怪血!恶心死了!我不要!让他滚!把他赶出去!”

她哭得喘不上气,一边哭一边捶打雷啸的胸口:“你是不是傻?他们要杀你你不知道吗?你不是很厉害的老虎吗?你咬他们啊!你跑啊!笨蛋!笨蛋!!”

她用最恶毒的语言驱赶他,用最凶狠的态度拒绝治疗。但雷啸听懂了。她在救他。这个傻姑娘,在用自己的命,换他的命。

“小姐。”雷啸开口了,“我自愿的。”

唐棠的动作停住了,泪眼朦胧地看着他。

“我想让你活着。”

最后,手术还是进行了。雷啸体内的精血被大量抽出,混合着特殊的抗排异药剂,缓缓流进唐棠的身体。雷啸在剧痛中昏迷,又在剧痛中醒来。他看着输血管那头,那是他和她生命的连接。他不觉得疼,只觉得庆幸。幸好,我是虎妖。幸好,我的命够硬。

唐棠活下来了,但也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——哮喘。

“咳咳……咳咳咳……”花园里,唐棠咳得弯下了腰。雷啸瞬间出现在她身后,熟练地递上吸入器。

“都怪你!”她指着雷啸的鼻子,“肯定是因为我对猫毛过敏!你离我远点!”

雷啸默默退后了两步。他那件洗得发白的粗布外套口袋变得鼓鼓囊囊。左边装着急救药,右边装着吸入器,内袋里还藏着她爱吃的薄荷糖。他成了她的移动药箱。

随着唐棠成年,她开始频繁地出入研究所。不是为了治病,而是为了找裴怀京。

“我要定做一个新的项圈。”唐棠把一张黑金卡拍在桌子上,“丑死了!配不上本小姐的气质。我要一个新的。外观要一模一样,但是……把里面的高压电击装置拆掉。还有,把控制器做成戒指的样子,要好看,要像……像首饰一样。”

她递过一张纸,上面是她随手涂鸦的,一只大猫。

裴怀京微笑着答应了。但他撒谎了。那个被唐棠寄予了“自由”厚望的新项圈,其实是瞬间输出功率百倍的处刑工具。

去绯色古堡参加宴会的前一天。

唐棠把雷啸叫到了房间,亲手给他戴上了那个“没有电”的新项圈。

“这个……也是爷爷给的吗?”雷啸问。

“啰嗦!本小姐赏你的!”唐棠凶巴巴地说,然后伸出自己的左手,展示那枚配套的银戒,“这是配套的。以后……以后你只要看到这个戒指,就知道是我。不许认错人,听见没有?”

其实她想说的是:这枚戒指没有电。这个项圈也没有电。我们之间,不再是主人和奴隶。

但她羞于开口。于是,她把那些话写进了信里,塞进了一个精致的八音盒底座里,藏进了那个白色的皮箱。

她想,等宴会结束,再让他打开。

绯色古堡,大雪封山。宴会是一场骗局。

管家方还端着托盘走到了唐棠身边,眼神空洞。“唐小姐,这是特意为您准备的餐前酒。”

唐棠本能地拒绝。但主位上的叶晚冷冷地施压。雷啸上前一步想要挡酒,但方还的手很快,直接将酒杯递到了唐棠唇边。

“行了行了,我喝!”唐棠只想快点结束离开这里。

她端起酒杯,一饮而尽。

变故发生得太快。酒液入喉不到三秒,唐棠手中的杯子就摔落在地。“咳……咳咳……”一大口黑血,直接从她嘴里喷涌而出。

“小姐!!!”雷啸发出了一声撕心裂肺的吼叫。

唐棠倒在他怀里,身体剧烈抽搐。那是见血封喉的妖毒。她想喊一声大猫,但发不出声音。最后一眼里,她看到那张平时面无表情的脸,此刻眼泪大颗大颗地砸在她脸上。

别哭……丑死了……笨蛋……我的……大猫……

唐棠死了。那个会给猫撑伞、会给他带糖的小姑娘,死了。

“啊啊啊啊啊啊啊——!!!!”

虎妖的咆哮声震碎了头顶的水晶吊灯。雷啸的理智彻底崩断。他不再是人,他是一头失去了幼崽的、发狂的猛兽。

“杀了你们……我要杀了你们所有人!!!!”

他扑向了离得最近的方还,一爪挥下,鲜血淋漓。

躲在暗处的苏木吓坏了,拿出了真正的控制器。拇指按下。

滋啦——!!!

一声令人牙酸的电流爆裂声响起。那个被唐棠亲手戴上、被她许诺为“自由象征”的新项圈,此刻爆发出了刺目的蓝光。

雷啸发出了凄厉的惨叫,重重跪倒在地。怎么会……小姐说……这是没有电的……小姐说……这是自由……

剧痛让他几乎无法思考。但他看到不远处,唐棠小小的尸体孤零零地躺在冰冷的地板上。

不能倒下。会冷的。她最怕冷了。

雷啸浑身冒着黑烟,凭借着最后一丝执念,一点一点向唐棠爬去。“别……怕……”

他颤抖着焦黑的手,想要去摸摸她的脸,却又在半空中停住。太脏了。我的手太脏了,会弄脏小姐的脸。

他只能用尽最后一点力气,从贴身的口袋里——那个唯一没有被电流烧毁的地方,掏出了那个蓝色的哮喘吸入器。这是他的本能。小姐不舒服了,就要用这个。

他把吸入器递到她早已停止呼吸的鼻端。

“呼……吸……”

“求你……呼……吸……”

但唐棠没有反应。雷啸眼里的光,终于彻底熄灭了。

那个高大的身躯轰然倒塌。在生命的最后一刻,他依然保持着那个姿势——身体蜷缩成一个半圆,将娇小的唐棠护在怀里。

像一座崩塌的山,守着那一朵已经凋零的花。

唐棠的手指上,那枚没有任何控制功能的银色戒指,在血泊里闪着微弱却干净的光。

那是她给他的婚戒。

那是他至死未得的自由。

如果有来生。别做大小姐,也别做奴隶。做两只真正的猫吧。在春天的屋檐下,晒着太阳,打个滚。没有毒酒。没有项圈。只有永恒的、温暖的午后。

档案四:绯色晚宴

绯色古堡之所以叫绯色,不是因为它原本就是红色的。

那是后来被叶晚一点一点“染”红的。或者说,是在漫长的岁月里,某种陈旧的、发酵的血腥气渗透进了砖石的缝隙里,连苔藓都长成了暗红色。

在叶晚到来之前,这里住着一只壁虎。他叫方还。

方还活了很久,久到他自己都忘记了具体的年岁。作为一只守宫妖,他的妖生哲学非常简单:趴着,不动,吃虫子。他不需要太多的热量,也不需要太多的社交。他是这座古堡的“地缚灵”,也是最忠诚的管家——虽然那时候并没有人需要他管理。

直到叶晚来了。

那是一个极其嚣张的蝙蝠妖。她霸占古堡的方式简单粗暴,反正没人住,就是我的了,然后堂而皇之的住了进来。

方还记得第一次见到叶晚时的情景。她穿着一身并不合时宜的繁复红裙,倒吊在大厅奢华的水晶吊灯上,手里抓着一只刚从山下抓来的野兔,鲜血淋漓地滴在地毯上。

“喂,墙上那个。”叶晚倒吊着,“你是干嘛的?”

“我是方还。我是这儿的管家。”

“管家?行吧。那把地毯洗了。”

那是方还第一次洗地毯。在之后的几百年里,他洗了无数次。

叶晚虽然狂妄,但并不蠢。随着时代的发展,特调局成立了,大规模的吃人变得不再安全。于是她认识了苏木。

那大概是二十多年前的事。那时候的苏木还只是一个刚毕业、在医院太平间打杂的实习生。一人一妖,在阴冷的停尸房里对视。

他们成了朋友。或者说,共犯。苏木是个天生的坏种,他不在乎生命,只在乎利益和所谓的“医学研究”。他给叶晚提供新鲜的血液,叶晚做他的保镖。

“叶晚,忍忍吧。”苏木经常在古堡喝酒时说,“等我的计划成功了,你想要多少新鲜的血都有。”

“什么计划?”

“造神。或者说,让有钱人变成神。”

十五年前的冬天,大雪封山。叶晚在山脚的垃圾堆旁,捡到了一个脏兮兮的男孩。

他瘦得像只猴子,脸色白得像纸。他没有恐惧,没有求饶。那双黑漆漆的眸子里,只有一种超越年龄的平静。

“你是来带我走的吗?”男孩问。

叶晚愣住了。她当了几百年的妖怪,从来没有人问她是不是来带他走的。

“你不怕我?”

“不怕。反正我也要死了。大家都叫我吸血鬼……如果你是真的吸血鬼,那你是我亲戚吗?”

被遗弃的“吸血鬼”。叶晚鬼使神差地伸出手,把他提了起来。“行吧。既然是你亲戚,那我就把你捡回去当储备粮。”

这一养,就是十五年。

江晨活下来了。叶晚真的很有钱,她把江晨当成了个名贵的宠物来养。江晨是个很安静的孩子,大部分时间都在看书。叶晚最喜欢《霸道总裁爱上我》,经常逼着江晨陪她看。

渐渐地,江晨长大了。他开始管叶晚。

“叶晚,别喝人血了。”江晨卷起袖子,露出苍白的手腕,“我是你养大的,喝我的天经地义。”

叶晚咬了一口。血流进喉咙,带着一股浓重的药味,苦涩,冰冷。叶晚松开嘴,看着江晨疼得发白的脸,心里忽然一阵烦躁。

“呸!难喝死了!全是药渣子味!以后不许给我喝!”

从那天起,叶晚真的戒了人血。方还对此感到非常欣慰。他看着江晨的眼神也变得温柔起来。“小晨啊,这屋子,终于有点人气了。”

江晨开始写作。因为身体原因,他无法离开古堡。他写了一本书,叫《永生悖论》。

书里讲了一个长生不死的吸血鬼,爱上了一个短命的人类。吸血鬼拥有无尽的时间,却永远无法留住爱人的生命。她看着爱人老去、死去,一次又一次。

叶晚是这本书的第一个读者。她看得津津有味,还时不时指手画脚。“这儿不对,吸血鬼才不会哭呢。这里这里,加个彩蛋!我要用妖力在这个字上弄个闪光特效,只有妖怪能看见!”

书出版了,笔名“夜葵”。书火了。

但江晨的身体越来越差了。叶晚开始慌了。那是名为“失去”的恐惧。

苏木来了。“有一个办法。换血。”苏木轻声说,“利用妖族强大的再生能力,或许能重塑他的机能。”

叶晚没有犹豫:“用我的。”

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骗局。苏木所谓的“换血治疗”,其实就是研究所筹备已久的“血液计划”。他们根本不是为了救江晨,而是为了制造“药人”。

江晨的身体产生了一种“融合抗体”,能让普通人类完美地接纳妖族基因。于是,频繁的“复查”开始了。那些珍贵的血清被提炼出来,卖给了唐瑞制药。

江晨其实知道。他在某次“治疗”中醒来,听到了苏木和裴怀京的对话。但他没有告诉叶晚。因为他知道叶晚的脾气。如果叶晚知道了,她会发疯,她会死。

三天后,江晨死在了手术台上。死因是血清提取过量导致的心力衰竭。但苏木给出的死亡证明是:旧病复发,抢救无效。

叶晚把江晨的尸体抢了回来,放在了古堡地下室的冰棺里。

两年后,苏木来古堡“祭拜”时不小心落下了一份文件。那是研究所的内部实验记录。上面清清楚楚地写着:【样本EXP-003(江晨):因高频次血清提取导致多器官衰竭……】

叶晚看完那份文件,从天黑坐到天亮。天亮时,她的头发全白了。

“方还。”叶晚的声音沙哑,“我想让这里……热闹一下。”

裴怀京不知道从哪里搞来了一个复活法阵图纸,给了叶晚,想利用她做活体实验。“需要六个祭品。六个在这个古堡里死去的人,能换回你要的那个人。”

叶晚笑了。六个人。

“我算一个。”方还主动走了出来,“我是这里的地缚灵,我的灵力最纯粹,适合做阵眼。”

“方还,你会魂飞魄散的。”

“我知道。反正小晨不在了,这屋子也没什么意思。不如……帮他最后一次。”

邀请函发了出去。

2月28日,大雪封山。宴会开始了。

唐棠喝下了方还递来的毒酒,倒在了桌上。雷啸暴起,撕碎了方还的背。

方还倒在血泊里,没有反抗。“小晨……方叔这就来陪你了……”他闭上了眼睛。

苏木为了自保,用控制器杀死了雷啸。雷啸死不瞑目。

“做得好,苏医生。”裴怀京从阴影里走了出来,从背后扭断了他的脖子。

他杀了苏木。“因为你知道得太多了。”

苏木不可置信地倒下,充满了被背叛的惊恐。西装口袋里的白色药瓶掉了出来,裴怀京捡了起来,将它放回口袋里。裴怀京擦了擦手,转回身看向叶晚,“叶晚,我也帮你解决了一个了,来吧,让我看看你剩下的祭品。”

“祭品?”叶晚笑了一下,美得动人,“你算一个。

叶晚不知何时已经站在了他身后,手里拿着那把银质的匕首。银器灼烧着她的手掌,冒着黑烟。但她仿佛感觉不到。

她把匕首狠狠地插进了裴怀京的胸口。一下,两下。

大厅里终于安静了。五具尸体。唐棠、雷啸、方还、苏木、裴怀京。

叶晚嫌恶地将踢了一脚苏木,让他不要挡住自己的地毯法阵。

她拖着残破的身躯,走到了地毯中央,掀开地毯,露出了下面那个巨大的、暗红色的法阵。

“五个。还差一个。”

她看了一眼窗外呼啸的风雪。“我本来给特调局那个叫苏云灵的女人发了邀请函的。可惜啊……大雪封山,她赶不到了。”

“算了,来不及了。既然客人没到,那这最后一个名额,就让我这个主人来顶上吧。”

她看着手腕上的伤口。那是之前为了给江晨换血留下的疤痕。她捡起沾满鲜血的匕首,对着那道旧伤疤,狠狠地割了下去。

鲜血喷涌而出,流进了法阵的沟槽里。

“江晨,起床了。”

她喃喃自语,身体顺着法阵的纹路缓缓倒下。视线逐渐模糊。

“太阳……要出来了。”

江晨猛地睁开了眼睛。

心脏有力地跳动着,血液在血管里奔涌。他坐了起来,发现自己躺在地板上,周围全是血。

他看到了长桌上趴着的唐棠,看到了雷啸,看到了苏木和裴怀京,看到了缩在墙角干瘪的方叔。

最后,他的目光落在了倒在血泊里的一抹红色。

“叶晚?”

江晨颤抖着爬过去,抱起了叶晚。她的身体已经凉透了,但嘴角是上扬的。

“不……不……”江晨抱着她,发出了撕心裂肺的哭声。

为什么?为什么要这么做?我不要长生!我不要复活!我只要你活着啊!

看着那个被鲜血激活的法阵,他瞬间明白了一切。这是叶晚给他的最后一份礼物。用六条命,换他一条命。用她自己的永生,换他的重生。

窗外的雪停了。一缕阳光穿过破碎的窗户,照在了江晨的脸上。那是他这辈子第一次毫无遮挡地沐浴在阳光下。暖洋洋的。但他觉得冷,比在那漫长的黑暗里还要冷。

“这就是你要给我的结局吗?”

《永生悖论》的结局,其实他早就写好了。吸血鬼死去了,人类独自活在漫长的岁月里,守着回忆度过余生。他看着怀里的叶晚,自嘲地笑了一下,”你明明没看,你怎么知道结局的?你真是个……笨蛋。早知道,我就不这么写了。“

“我不接受。”

江晨擦干了眼泪。他把叶晚抱了起来,走得每一步都很稳。他把叶晚放进了地下室的那个冰棺里,那里原本是放他的。他给叶晚整理好头发,把她最喜欢的红裙子铺好。

“叶晚,你最怕孤单了。我也怕。”

江晨回到了大厅。他要把这里收拾干净,他不希望别人看到叶晚狼狈的样子。

他知道,特调局的人要来了。换一个方式,让这个故事,以最惊艳的开场,让世人铭记。

江晨把所有的人都放在了长桌旁的椅子上。他坐在了其中一个椅子上,穿上了叶晚的衣服。

他希望,可以用另一种方式结束这场滑稽的献祭。

他拿起那把银质的匕首。

“你是人类,人类是会死的。”苏木的话在他耳边回响。

“我是妖,我有无尽的时间。”叶晚的话也在回响。

现在,悖论打破了。

江晨笑了。他看着窗外的太阳,那是新一天的开始,也是他的结束。

他毫不犹豫地割开了自己的手腕。鲜血流了出来,覆盖了叶晚留下的痕迹。

这一次,换我来找你。

不管是在地狱,还是在下一个轮回。

我们,不再有悖论。

在清理现场时,小林还在叶晚的房间里发现了一本未出版的手稿,名为《永生悖论·番外》。最后一页只有一句话:“如果有来生,我想做一只在阳光下飞翔的蝙蝠,而你,做那一束光就好。”